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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4章:一起搞波大事呗?

    人最难能可贵的品质是什么呢?
    不是善良。
    是有自知之明!
    要不,甭管是想当好人还是坏人,首先得是个活人,不能是一具尸体。
    有了自知之明,等于对自己有足够的了解,才能有根据时局变动,采取审时度势的行为。
    为什么有些人明明不咋地,却是能够活得远比自己优秀的人更好呢?
    就因为他们找到合适自身定位的位置,用正确的方法取得自己的利益,并且绝不心持更多的贪婪。
    那叫见好就收。
    至于下一次的狩猎是什么时候?
    看情况呗!
    现在吕武需要表现出来的立场是满足于现状。
    国内别再明里暗里的搞东搞西。
    国外对异族想怎么捞就怎么捞,反正没去损害到哪个“卿”的利益,不会产生新的对立点。
    跟诸夏各个列国的邦交?
    之前拿到手的邦交权力,或许可以有选择性地抛掉那么几个。
    吕武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跟士鲂的交流最多。
    他想从老范家这里“取经”,获知范氏构思律法的思路,窥探采取量刑的基础架构。
    范氏在晋国的崛起便是从担任“士师”这个职位为起点。
    因为是从“士师”开始崛起,明明是该以“范”为前缀,外人以及内部却使用“士”这个前缀。
    这就是以“职位”来为“氏”的一个例子。
    像是后世有些复姓叫“司马”的人,姓氏的来历就是某位先祖担任过司马。
    诸夏这边,开拓一地出现一个“氏”,担任某个职位而拥有“氏”,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姓和氏混淆,每一个姓氏都代表着一份沉甸甸的荣耀。
    所以要是碰上哪个白皮介绍自己是某某贵族的后代,完全可以“tui”的一声,理直气壮回一句:跟谁差了血统似得!
    为什么华夏不讲血统?
    周遭的人,谁的祖上都阔过,怎么来显示自己的特别呢。
    也许需要查一查“伤心”两个字,有多少种写法。
    “斩指,断手,断脚,其刑多也!”吕武不专门了解不知道啊!
    春秋中叶的律法很简陋,并且关于对人肢体的伤害量刑太多。
    动辄就斩掉脚趾或手指。
    严重一些就砍掉手臂或脚。
    另外一些什么黥面、挖眼睛,割鼻子、耳朵,无不是朝着让人面目全非的方向在量刑。
    阴氏这边,吕武是从几乎什么都不是发展起来。
    等于从一开始就掌握了绝对的主动权,已经有发布过一些惩罚方案。
    他本以为自己的一些量刑已经够严重,没想到完全是小儿科!
    比如说,领地内发生盗窃,以盗窃价值来量刑,判处服劳役多久。
    到了以国定律法来处置,偷盗的基础量刑还就是斩手指。
    “刑不重,何以恫人心?”士鲂一脸的奇怪。
    当然,他是习以为常。
    并且现在讲的是“刑不上大夫”,也就是贵族哪怕犯罪,是能用(本章未完,请翻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