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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章 快回来,村里发老婆了

    马茨科从未想过,他竟然还有回到白熊领的一天。
    白熊领是生他养他的故乡。
    但他却在十四岁那年抛弃故土,偷偷藏进商人的运粮船,润到了他心心念念的‘自由之都’——三河城。
    他不愿意接受一眼看到头的农奴人生,不愿意忍受管事与庄头们的合伙剥削,更不愿意为领主老爷整年整年地无止尽劳作。
    他嫌弃永远弥漫着恶臭气味的村庄,也嫌弃永远灰头土脸的父母。
    他想挣脱束缚,他想发财,他想披上昂贵的貂裘。
    他想成为领主老爷一样的人上人上人。
    可这些梦想是他留在白熊领注定无法实现的。
    所以他很果断地就润了。
    抛弃了父母,也抛弃了弟妹。
    通过偷渡,他成功踏上了三河城的土地。
    看到此生从未见过的城市盛景。
    呼吸到此生从未品尝过的自由空气。
    再也没有庄头会天还没亮就给他一鞭子:“起来干活!”
    他在码头上高兴地手舞足蹈。
    永别了,牢笼!
    可很快,城市的残酷一面就给了他当头棒喝。
    城里什么都要钱,而且价格是白熊领的数倍。
    一碗黑麦粥的价格,甚至能在白熊领买到整整半麻袋的黑麦。
    他全部的财产就是几块从家里偷来的银币,只住得起一周旅店。
    很快,身无分文的他就被旅店老板踢出了店门,他被迫睡在比村庄还要恶臭的阴暗街角。
    可他仍然没能找到符合他要求的‘体面’工作。
    除了一副爹娘给的健壮身体,他什么也没有。
    他想成为铁匠学徒,可那个挥锤子的铁匠只赏给他一口浓痰。
    “臭外地的上我们三河城要饭来了?滚!”
    最终,他找到了一个在码头卖苦力的活。
    每天都是搬不完的沉重货箱,赚到的钱却仅仅只够勉强维持生存。
    就这,多少人想卖还没这门路呢。
    也就是码头管事看他年轻体壮,才勉强收下了他。
    当他喝着寡淡无味的稀粥,挤在二十个人一间的滂臭木屋里时。
    他泪流满面。
    他想家了,他想父母与弟妹了,他想白熊领的袅袅炊烟了。
    可他注定回不去了。
    他记得很清楚,领主老爷会将胆敢逃跑的农奴吊起来用马鞭抽,直到抽成一团不能动弹的烂肉为止。
    他在码头上熬过了一年,成为一名光荣的城市居民。
    领主老爷无权再追索他。
    而后他又在码头上待了五年。
    五年间他重复着同样的工作与生活。
    结婚?
    那自然是想都不能想的。
    他只是个码头苦力,连一栋最便宜的房子都买不起,谁会嫁给他?
    那些同样从村庄逃到城市里的女人,宁愿去妓院里卖,也不会嫁给他这种穷困潦倒的底层劳工。
    他唯一的‘娱乐’手段,就是去城市的教堂里听神父念经。
    每周天都能得到一小块免费的烤饼。
    但最终,他还是待不(本章未完,请翻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