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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章 知天命,晓变化

    清晨,路边走在狭长的山径上,道路两旁的草木上托着一滴滴的露珠,快步从旁边路过,露水将路边的裤脚打湿。山间长满了野生的黄菊,路边一大早过来在树林间找着能吃的野生菌。
    天边微微亮,路边就起床进了山。
    叫他睡醒起床练功的话,他得睡懒觉到自然醒。若是叫他睡醒上山捡菌,他可以天不亮的就从床上爬起来。
    大理国的人似乎还没有吃野生菌的习惯,他们通常都不怎么进山,于是漫山遍野的野生菌都便宜了路边。
    捡菌这种事情,路边在穿越前也体验过五六次的,他的外婆是滇省人,路边他就有着滇人的基因,而辨识野生菌的能力也是从家里长辈们传下来的。此时居住在大宋年间的大理国,路边童年时曾经在滇省外婆家生活过的记忆便被唤醒了过来。
    太阳东升,路边捡了满满一背篓的菌子,他往家里走去。
    住在郊野,甚少与人结交往来。只有在附近村镇赶集的日子,路边才会从山里去到人多的地方交易一些生活用品。
    这样悠闲的生活,让路边不禁想吟诗一首:
    “秋菊有佳色,裛露掇其英。”
    “泛此忘忧物,远我遗世情。”
    “一觞虽独尽,杯尽壶自倾。”
    “日入群动息,归鸟趋林鸣。”
    “啸傲东轩下,聊复得此生。”
    这是陶渊明的诗,诗歌鉴赏在高中时已做了足够多的题了,他觉得应景,随口便念了出来。
    终极无量,将其练到二十重天的境界路边的思维和记忆就无比的清晰,曾经还给老师的知识又被找回来了。
    他在这时代也能冒充半个文化人。
    文人……路边他认为自己是个武人。
    看到远处有根树枝,路边兴致勃勃的将树枝捡起来。
    又直又长,是根好树枝。
    将多余的枝条折去,路边将手里的树枝升级成了木棍。
    “棍打双狗!”
    脚边的草木尽断。
    抬手,路边就演练起他还在构形中的“打狗棒法”。
    路边他想到一个问题,好像自己穿越以来,唯独和犬科动物不对付。
    刚穿越第一次遭遇的危机就是两条野狼带来的,而自己双手大半年残废是被哮天犬给咬的。
    大风起兮云飞扬,安得猛士兮走四方。
    遇到野狗任何时候都要打,不打不行。
    打狗棒法必须得创,不创不行。
    “唉,来了。”路边眼中亮一道光。
    山里是有狼的,而且还是成群结队的。这就是这个时代没人一个人上山捡菌的原因。
    这狼也是狗,狗也是狼。
    反正都是犬科。
    “吔~!”
    “棒打狗头!!”
    路边捏着木棍冲向群狼,以迅猛之势敲击狼头。
    群狼快速的分散开,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了。
    每一次都是群狼大败而逃。
    狼群是记仇的,路边和山里的这群狼的仇已是无法化解的程度。
    “拨狗(本章未完,请翻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