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置:首页 > 都市言情 > 我在欧洲当文豪

第339章 发条鸟(五一求月票订阅!!)

    故事,发生在某个未知的大都市。
    可能是伦敦,可能是纽约,也可能是巴黎,甚至是东京。
    这座城市,混杂着各色人种,混乱不堪。
    主人公亚历克斯和他的朋友们组成了一个团伙,恐吓居民,疯狂施暴,肆无忌惮。
    社会治安,是混乱的。
    警察,形同虚设。
    故事以第一人称的自述方式,在一间就把开始,几个坏种在计划夜晚的行动。
    他们,袭击了一个从图书馆里走出来的老头。
    洗劫了一家偏僻的商店,而后制造了一个不在场的伪证。
    回家的路上,他们殴打了一个醉鬼。
    然后和另外一群流氓,进行了一场惨烈的巷战……
    总之,这就是一群毫无底线的社会渣子。
    他们以折磨他人为乐趣,甚至冲进了民宅,殴打房主,LJ他的妻子。
    无恶不作!
    ……
    “带发条的红雀?”
    小李子看了一半,只觉遍体发寒。
    他抬起头,看着刘进问道:“什么意思?”
    “你看完就知道了!”
    小李子犹豫了一下,问道:“是根据德隆的那个故事,想出来的?”
    “是!”
    “但感觉,德隆没有这么坏吧。”
    “你觉得那个坏种是什么好人吗?”
    “那是个渣子!”
    刘进耸了耸肩膀,倒在床上,一言不发。
    他,有点累了!
    这一晚,小李子四人都在酒店住下。
    酒店一共四层楼,客房很多,而且除了刘进之外,基本上没有什么客人。
    十几年后,刘进曾住在这里。
    但那时候的赫摩斯,已经是一个近万人,而且变成了赫摩斯县。
    那时候的赫摩斯,是一个旅游城镇,会有不少游客前来。
    可即便那个时候,这个酒店也没有住满过人……现在?这个季节,根本没有游客。
    七天的写作。
    故事的情节,如电影一样不断在头脑中闪现。
    还有库布里克的电影画面,也一直充斥在他的大脑之中。
    文字、影像,此起彼伏。
    相互不断验证着什么。
    刘进几乎就是在这种不断的比较和验证之中,完成了这部作品。
    《发条橙》,也叫作《带发条的橙子》。
    不过他没有使用这个名字。
    是因为‘AClockwe’这个名字,是源自于老伦敦的一个口头语。
    小说的原著作者安东尼·伯吉斯曾经有过这样的解释:发条橘子本身是不存在的,老伦敦人用它来形容奇怪的东西。它标志着把机械论道德观应用到甘甜多汁的活体上。
    所以这个书名的另一个意思,就是上了发条的人。
    是不是真的?
    不清楚!
    安东尼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善于创造古怪语言词汇的人。
    在原著里,他创造了二百多个那查奇词汇,以展现出一种超现实的社会气氛。
    那些古怪的单词,都在刘进脑子里出现了。
    可以说,在完成这部作品之后(本章未完,请翻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