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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 寻妻

    “不是求财。”千羽说道,“野狗收的订金是顺平五年所铸足二两金锭,一共五个。昨天夜里花去了一个,还剩下四个,在一个龟公房里,杀人者并没有带走。”
    “是不是那龟公见财起意,杀了野狗?”
    千羽摇头。
    耀辛也觉得自己这话问得傻。
    野狗能收十两金子的订金,还有人愿给,是因为他是个确实是个优秀的赏金杀手。
    任何一个刺客,为了完成刺杀任务,都会全力以赴,不计代价。但真正能做到像野狗这样,无所不用其极的,却很少。
    野狗是个杀手,也是个流氓。下迷药,泼粪,洒石灰,让貌美女子染上烟花恶疾再送去给目标,绑架目标人的父母妻小……什么下三滥的手段都使得出来!
    武功比他高的人未必是他的对手,武功低微的就更不用说了。
    何况野狗的身手很好,绝对不是一个普通妓馆的龟公能够对付的。
    接下来千羽的话就让耀辛震惊了,“是一招致命。”
    “除了脖子上有淤痕,浑身上下没有伤口。也没有挣扎过。房间里没有打斗痕迹,只在房门口有半个脚掌印,距离陈尸的地方约莫三丈。”
    也就是说,杀野狗的那个人,直接从房门口发力冲出,一招就扭断野狗的脖子,而后越三丈离去,还能做到脚不沾地。
    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到这种程度?
    必须速度与力量兼备,指掌功夫奇佳,轻功也不能弱。
    野狗本身是个杀手,警惕性必然强,不大可能成功偷袭。如果是正面相对,对于以上质素的要求就更高了。
    江湖上有这么一号人吗?耀辛搜索枯肠地想着。胯下骏马不停蹄,将人疾带出数里。
    千羽眸色微凝,抬手搭在额头上,望着茶寮方向片刻,说道:“我知道是谁了。”
    一个优秀的杀手,只需要会杀人就可以了;可是一个想活得久一点的杀手,要学的东西就非常多了。
    天字宫的杀手大都精擅乔装易容之术,正是因为自己会骗人,所以他们记住和认出一个人,靠的不是容貌、身材、衣着,这些容易修饰的特征。
    他们能目量一个人的骨相:肩宽,背纵,颈部曲直等等,还会去辨认一个人的气息、味道,以及一些不经意的举动。
    微妙难以传述,但是极准。
    已经进了未时,太阳没有那么毒辣了。茶寮里的客人陆续离开,空出了一些座位。
    千羽把烟叶拿给丁义之后,就去寻个空位坐下了。
    “麻烦挪个位。”他客气地同身旁一人说道。
    那人四十出头,面貌端方,看起来就是和气好说话的人。
    中年人抬头,顺千羽的目光看去,正好见耀辛端着两大碗茶往这边走来,即明白这两人是一起的。
    道上不结仇家,中年人笑了笑,起身往挪坐到下一个蒲团上。
    “多谢!”耀辛一屁股坐下,瓮声瓮气(本章未完,请翻页)